北京瀛臺律師事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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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 案件概述
XX策劃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XX策劃公司)與XX綜合超市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XX綜合超市公司)簽訂裝飾合同,XX策劃公司將具體施工工作交給喬女士完成,喬女士與XX策劃公司之間構(gòu)成事實上的合同關(guān)系。裝飾工程實際由喬女士墊付工程款進行設計、制作和安裝,完成后,XX策劃公司未按約支付工程款,喬女士作為事實合同的一方,有權(quán)向XX策劃公司提起訴訟。
經(jīng)一審判決XX策劃公司給付喬女士79萬元工程款。XX策劃公司不服,并以主體不適格等理由向法院申請再審,喬女士便委托律師李婷為其代理,請求法院駁回XX策劃有限公司的再審申請。
近日,針對XX策劃公司與喬女士合同糾紛一案,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:駁回XX策劃有限公司的再審申請。
02 本案依據(jù)的法律條款
一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二百條第一款第(二)、(六)項規(guī)定: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人民法院應當再審:(二)原判決、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(jù)證明的;(六)原判決、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;
二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二百零四條第一款規(guī)定: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(nèi)審查,符合本法規(guī)定的,裁定再審;不符合本法規(guī)定的,裁定駁回申請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,由本院院長批準。
三、《最高人民法院關(guān)于適用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的解釋》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二款規(guī)定:當事人主張的再審事由不成立,或者當事人申請再審超過法定申請再審期限、超出法定再審事由范圍等不符合民事訴訟法和本解釋規(guī)定的申請再審條件的,人民法院應當裁定駁回再審申請。
03 法院最終認為
庭審中,XX策劃公司申請再審辯稱一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,一審原告訴訟主體不適格,且判決適用法律錯誤。請求撤銷一審判決,依法改判駁回喬女士的全部訴訟請求,或?qū)⒈景赴l(fā)回重審。喬女士辯稱,其是適格的訴訟主體,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,適用法律正確。一審中,再審申請人已知本案訴訟,但拒不出庭,放棄答辯權(quán)利。XX策劃公司的再審申請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(jù),應予以駁回。
律師李婷指出,再審申請人認可裝飾工程由被申請人實際墊付工程款并進行制作、安裝、施工。一審判決認定被申請人作為裝飾工程的實際施工人,從再審申請人處承接該項目,雙方形成事實合同關(guān)系,具有事實依據(jù)。鑒于再審申請人申請再審證據(jù)雜亂繁瑣,無法充分證明,故一審判決結(jié)果并無不當。
最終,法院認同律師李婷的意見,駁回XX策劃有限公司的再審申請。
04 本案代理律師建議
本案代理律師李婷醒大家:依法成立的合同,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。當事人應按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,若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,應承擔繼續(xù)履行、采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。
對于拖欠工程款相關(guān)的案件,動輒幾百萬乃至上千萬資金,其中證據(jù)的重要性顯而易見,如果不重視證據(jù)的留存,將會遭受巨大損失。除紙質(zhì)證據(jù)外,如人證以及在合法情況下拍攝的視頻,電話錄音等都可以作為證據(jù)進行收集。如果遇到類似上述案件情形時,應及時咨詢專業(yè)律師或向法院提起訴訟,維護自身權(quán)益。